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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葉高島屋禮券預收款信託契約 ─
玉山銀行希望工程信託契約
禮券預收款信託重要內容
立約人
大葉高島屋百貨股份有限公司
(以下稱甲方)
玉山銀行信託部
(以下稱乙方)
茲為甲方發行禮券(含餘額券)所預收之款項交付乙方信託管理事宜,經雙方合意訂立契約條款如下:
信託目的
甲方為確保其所發行禮券(含餘額券)之持券人之權益,將持券人購買禮券(含餘額券)所交付之款項全額,
信託交付乙方,由乙方依本信託之意旨及約款,為信託財產之管理及處分。
受益人
本契約於甲方未發生解散、破產宣告、遭撤銷或其他無法執行業務之情事者,受益人為甲方;若發生前述情事者,本契
約受益權歸屬於持有該禮券(含餘額券)且尚有未消費餘額之人。受益權之行使,依本契約第十八條第三款之方式為之。
契約之生效要件及存續期間
一、
二、
三、
甲方與乙方雙方簽訂本約後一個月內,乙方應協同甲方將信託財產移轉至「玉山商業銀行受託信託財產專戶」中,本約始生效力,
但有正當理由得經雙方同意延長之。惟本約不生效時,乙方應計算至結算當日之利息退還該筆信託財產。
本契約存續期間為自契約生效日起算,至民國
97
年
3
月
31
日為止。契約期間屆滿前一個月,雙方若無反對續約之書面表示,
本契約自存續期間屆滿日起自動展延一年,嗣後亦同。
本契約自第三條所示信託財產首次存入信託專戶時始生效力。
信託收益之計算、分配之時期及方法
乙方管理信託財產所生之各項孳息、收入,於扣除信託費用或支出後為信託收益,應併入信託財產專戶統合管理運用。
契約之終止
契約除因下列情形外,不得終止:
(一)契約存續期間屆滿,當事人得依本契約第五條第二款之方式終止契約。
(二)因當事人之一方違反契約約定事項,致他方權益或商譽受損,受損害之一方得以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契約。
(三)甲方發生破產宣告、解散、遭撤銷設立登記或其他無法履行經營權之情形,且未有第十九條經營權移轉之處理時。
(四)甲方已收回全數已發行之禮券(含餘額券)致無繼續信託之必要者,得終止契約。
(五)甲方未於本契約簽訂日後十四日內交付信託財產予乙方,乙方得以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契約。
信託關係之消滅
除信託契約前條之事由終止或解除外,信託關係因信託目的已完成或不能完成而消滅。
信託關係消滅時信託財產之處理
一、因第十六條第一款、第二款事由致信託消滅時,乙方應將信託財產交付甲方所覓得之新受託人(限信託業者),不能覓得新受託人者,依本條第三項之方式處理之。
二、覓得新受託人承受信託事務前,乙方應為持券人之利益,繼續處理信託事務。
三、因第十六條第三款之事由致信託消滅時,乙方應就信託財產進行清算,編製信託財產結算書及信託財產報告書,並依下列方式分配之:
1.信託財產價值大於甲方原始交付信託金額者,甲方應提供禮券(含餘額券)未兌回餘額及編號清冊,由乙方對持有清冊上所載編號之持券人清償之,剩餘款項再交付甲方。
2.信託財產價值小於甲方原始交付信託金額者,甲方應提供禮券(含餘額券)未兌回餘額及編號清冊,並計算每單位禮券可得受償之比例,以由乙方就持有清冊上所載編號之持券人依比例清償之。
3.甲方未能提出禮券(含餘額券)未兌回餘額及編號清冊時,乙方為維護持券人利益,得將信託金額依法向法院提存之。
甲方經營權移轉之處理
本契約之信託關係不因甲方經營權移轉而消滅。但經營權受讓人另指定受託人者,不在此限。經營權移轉係包含董事會改選、公司重整或合併等情事。
甲方經營權移轉時,乙方仍應依信託目的管理、處分信託財產,並以其業務受讓人為本契約甲方,繼續本信託契約之執行。
其他約定事項
一、
二、
三、
四、
五、
六、
七、
八、
甲方應於2007年4月1日(含)以後發行之禮券(含餘額券)上載明「本券所收取之金額,已存入發行人於玉山銀行開立之信託專戶,專款專用」,本信
託期間由持券人自行參閱發行人或玉山銀行網站。
為便利顧客了解信託之約定,得將本契約之內容登載於雙方之企業網站供會員查詢。
甲乙雙方如須運用信託做為業務行銷廣告、公開說明會或其他營業促銷活動時,不得有虛偽、隱匿、詐欺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契約內容之行為。
因前開行銷涉及使用他方之公司名稱、公司企業標幟圖樣或其他表彰公司之文義時,相關資料應先送經對方審閱並取得同意後,始得為之,
該審閱期間為15個營業日,得經雙方同意延長之。
甲方於行銷、廣告、業務招攬或與客戶訂約時,應向其行銷、廣告或業務招攬之對象或其顧客明確告知下列事項,或以其他適當之方法使其知悉:
1.本信託受益人為甲方而非禮券(含餘額券)持券人,持券人對乙方無直接請求權。
2.禮券編號經銀行登錄者,其金額始在銀行信託管理範圍。
甲乙雙方依本契約出具或交付之相關文件資料不得有虛偽不實,倘有虛偽不實致對方受損害者,應負損害賠償之責。
本契約未盡事宜,悉依信託法、信託業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。
本契約所稱之「書面通知」係指郵政機關掛號信函。
本契約正本一式兩份,由甲乙雙方各收執乙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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